根据《肇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5〕78号)有关规定,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校的国家奖学金人选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需提供真实证据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或逾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申杰飞
联系电话:2752882
办公地址:行政楼一楼117室
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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