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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学生“文明宿舍” 及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9日

肇庆学院学生文明宿舍

及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

肇学院[2020]53号



为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大力营造适宜学习、适宜生活的文明宿舍,促进文明校园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工作指南》,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项目与条件

(一)学生“文明宿舍”

1. 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肇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全日制学生宿舍。

2. 文明道德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

3. 建立卫生清洁制度,宿舍门口的轮值表填写完整。做到宿舍卫生清洁,地板门窗干净,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不乱贴、涂写,宿舍物品整齐、摆设雅观,蚊帐、被子叠好置于床内端。

4. 卫生习惯良好,自觉维护和保持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有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剩饭,乱泼脏水,保持宿舍内外清洁。

5. 爱护公物,不擅自改动床位、行李架、饮水机等的原有位置。

6. 节约用水、用电,不乱拉电线,不私拆、装电源,不使用违章电器,外出关水关电。

7. 积极配合校、院和班级对宿舍的内务检查,并乐于改正存在的问题。

8.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不在宿舍和走廊烧东西,外出关门窗,宿舍内不留客人住宿。

9. 宿舍成员关系和睦,心理健康,全体舍员没有违纪行为记录。

10. 宿舍舍员无无故拖欠住宿费、饮用水费、热水费及水电费等现象。

(二)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先进集体

1.二级学院的学生宿舍管理机构健全,有专人分管学生宿舍工作。

2.努力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思政工作进公寓,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经常到学生宿舍走访。未出现学生在宿舍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违纪事件。

3.经常开展内务卫生与安全纪律的检评,资料齐全,效果明显。

4.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宿舍安全排查工作,会同书院开展书院文化活动成绩显著。

6.毕业生离校时,能按要求清理宿舍弃物,搞好卫生,还原宿舍原貌,没有损坏公物,文明退宿。

二、评选办法

1. “文明宿舍”每年十月评审,以上一年的起止时间为评审时间节点。比例为全校全日制学生宿舍数的20%,其中一等奖“文明宿舍”占2%,二等奖“文明宿舍”占6%,三等奖“文明宿舍”占12%。

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要按照评分细则对相关宿舍进行评比:

1)各学院组织人员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做记录,各学院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并在次月10日前将检查成绩汇总报送学生处。

2)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组织生活辅导员根据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表现进行评分,每两个月应有一次评分,在宿舍区公布检查结果,并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汇总各区成绩。

3)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月组织学生干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做记录,检查评比每月不少于两次,定期在宿舍区公布检查结果,并在次月10日前将汇总成绩报送学生处。

2. 学工处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检查的成绩,按30%、25%、45%的比例汇总成绩,在学工处宿舍管理网页公布评比成绩。

3. 学年结束前,由学生处联合有关部门结合各宿舍评比成绩与学生违纪的情况,按普通宿舍和公寓的情况,按比例评出学生“文明宿舍”各类奖项。

4. 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先进集体评比总成绩由学院“文明宿舍”间数占比得分(占60%)和学生宿舍日常管理量化评比成绩(占40%)组成。全校各二级学院学生“文明宿舍”间数占本学院学生宿舍总间数的比例排序,最高者为100分,第二名为98分,第三名为96分,依次递减2分。学生宿舍日常管理量化评比按后附表《肇庆学院学生宿舍日常管理量化评比(月评/学年评)表》进行评比,评出40%的二级学院为学校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先进集体。

5. 对评选出来的学生“文明宿舍”、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先进集体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

三、奖励办法

1. 学校对学生“文明宿舍”、“文明宿舍”建设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并根据不同等级颁发证书和奖金。

2. 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全体舍员,在综合测评荣誉分中加4分,学生“文明宿舍”列为评选先进集体的必要条件。

四、其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原《肇庆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2018年7月修订)》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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