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学生调整宿舍管理办法
(2018年7月修订)
一、根据二级学院管理实际或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加具意见后,报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审核。
二、在每年的十月份进行调整(特殊情况例外),每位学生原则上一个学期间只能调整一次。
三、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在安排调整学生的住宿时,尽量考虑在本学院同一年毕业或同一专业之间的宿舍进行调整。
四、从学生公寓调出原则上要求是学校在册困难生。
五、学生调整宿舍办理程序如下:
1.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处领取《肇庆学院学生调整宿舍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请班主任加意见及所在二级学院加具意见。
2.把《申请表》交学工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简称宿管中心)审核备案。
3.审核通过后,宿管中心开具《学生调整宿舍通知书》(简称《通知书》),申请人持《通知书》到原住宿舍区及新安排宿舍区生活辅导员处更改住宿资料。申请人若是要求搬出或搬入公寓,申请人持宿管中心开具的《学生宿舍调整住宿费补退通知书》到财务处办理补退住宿费手续。原住宿舍区的生活辅导员根据《通知书》更改住宿资料及检查校产,并在《通知书》上签名后,予以放行。新安排宿舍区的生活辅导员接到原住宿舍区生活辅导员签名的《通知书》和《肇庆学院学生宿舍调整住宿费补退回执》后,做好入住名册登记,并在《通知书》上签名。
4.申请人把《肇庆学院学生宿舍调整住宿费补退回执》交回宿管中心备查,持有有关部门、学生宿舍区经办人签名的《通知书》到学生处综合科盖章备案。
5.申请人凭有宿管中心盖章的《通知书》到新安排住宿区办理入住手续。
六、学生申请调宿审核通过后,所在学院辅导员及时更改公寓系统资料。学生的宿舍门禁卡、公物资料、收费依据以更改后的公寓系统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