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特组织开展肇庆学院“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评选肇庆学院“最美大学生”2名、提名奖3名以及入围奖5名,并择优推荐参加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
二、推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者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4.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四、推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各二级学院按自愿原则在本学院范围内择优推荐,不接受个人报名。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大学生参加肇庆学院“最美大学生”评选。
(二)组织评选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遴选工作,评选出肇庆学院“最美大学生”。择优推荐参加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
(三)公布结果
评选结果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将审议公布。
(四)宣传展示
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获评肇庆学院“最美大学生”的同学事迹将在校内媒体平台进行展示。
五、材料报送
(一)截止时间
2026年3月16日上午9点。
(二)申报材料
1.肇庆学院“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见附件,可编辑文档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
2.电子照片,包括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
六、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严把推荐关,推荐人选材料要实事求是,推荐程序要合法合规,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黎飞龙,电话:2716044,邮箱:zqu_xsc@163.com。
附件:肇庆学院“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