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26〕1号)精神,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荐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为我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基层一线辅导员。
2.我校可推荐参评对象不超过2名(不含研究生专项)。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候选人。
3.研究生院单独推荐1名研究生层次资助工作者,不占本科生层次的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2.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3.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4.截至2026年3月31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
5.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研究生院及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资助工作者申报,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并按时报送材料。
2.学校评审:由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向省高校奖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报送。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助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院章报送),逾期视为弃权处理。
1.《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 200 字内,含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纸质版和电子版);
3.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或PNG格式,电子版);
4.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课题证明等,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157807952@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名称+2025省级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助学管理科(行政楼117室)。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面向基层、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要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总结资助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