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2025〕105号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期末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各用工部门:

为有序做好本学期勤工助学收尾工作,科学规划2026年度岗位设置,并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根据《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部署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安排、2026年度岗位需求申报及年度评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秋季学期学期末工作安排

(一)固定岗位上班截止时间

本学期勤工助学学生上班时间至20251231结束,此后学生转入期末复习备考阶段,原则上不再安排上岗。各用工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学生协商合理调整或提前结束工作。

(二)临时用工申请

复习考试及寒假期间(202614日-31日),如确因紧急工作需要临时用工须填写《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2025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学生上岗。

(三)工时与报酬管理


1.复习考试期间,每位学生总工时原则上不超过20小时;

2.寒假期间,每位学生总工时原则上不超40小时;

3.相应工资报酬请于2026310日前以纸质版报送助学管理科,确保发放合规及时。

(四)安全教育提醒

请各用工部门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特别要警惕各类网络兼职诈骗和非法用工陷阱,提醒学生谨防误入兼职陷阱。

二、2026年度勤工助学岗位需求上报工作

(一)岗位设置原则

1.安全性:岗位须符合劳动安全要求,严禁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危险或影响身心健康的工作,不得安排需持证上岗的专业操作及超出学生能力范围的任务;

2.辅助性:岗位不能替代教职工本职工作,应以辅助性、服务性工作为主;

3.适宜性:工作时间应安排在课余、周末或节假日,避免与正常教学安排冲突,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4.育人导向:岗位设置应注重能力培养和素质提升,发挥勤工助学平台的育人功能。

(二)岗位类别

1.事务助理岗位: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日常办公事务,熟练使用办公设备。

2.教学助理岗位:协助教师进行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琴房等功能场所的教学准备与设备维护。

3.公共服务助理岗位:协助后勤、场馆、图书馆等部门完成开放准备、设备操作与维护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请各用工部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规划岗位数量,填写《肇庆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月9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行政楼117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57807952@qq.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学生工作部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审批结果将通过学校OA系统反馈至各相关部门。新一轮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拟于2026年3月集中组织开展。

三、2025年优秀勤工助学学生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2025年持续在岗工作的勤工助学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参评学期内无补考科目,无违纪及不诚信等不良行为;

2.严格遵守用工部门规章制度,勤勉尽责,综合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相关活动(如征文等),具有示范作用;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评选名额

按上一学年固定岗位用工总人数的15%比例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3

(四)评选程序

各用工部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被推荐学生须如实填写《肇庆学院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附件4),经所在学院与用工部门共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助学管理科(行政楼117室)。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工作要求

请各用工部门高度重视勤工助学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统筹安排期末收尾、岗位申报和评优推荐,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申杰飞,电话:2752882


附件:1.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

2.肇庆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3.2025年度优秀勤工助学学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4.肇庆学院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51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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