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和校级资助申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体系,体现学校对困难学子的关怀,促进教育公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经学校审核通过并被省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具体分配金额和参考名额详见《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分配表》(附件1),请严格按照分配的总金额执行,不得超额报送。
(三)评选流程
评审工作依据《肇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5〕7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设三个等级:特别困难等级每人4500元,困难等级每人37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人2500元,资助金分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五)提交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1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2)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附件3)
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助学金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或使用U盘报送。
(六)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政策解释与舆情防控。
2.所有退役复学本科生统一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700元/人,不占用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其中,经省级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的退役复学生,学校将另行补助800元/人,使其资助总额达到4500元。
二、本科生校级资助
(一)新生资助
1.申请对象:2025级新生(含专升本、预科生)。
2.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3)主要面向因家庭突发困难等未能及时申请困难认定、且未获得其他资助的新生。
(二)受灾学生资助
1.申请对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
2.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2025年度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造成临时经济困难,且未获得相关资助;
(3)须提供村(居)委会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或相关照片等影像材料。
3.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生受灾程度(特别严重、严重、轻微)及本年度已获资助情况综合评定,避免重复资助。
(三)校级助学金
1.申请对象:
本学年经校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省级困难学生(含预科生)。
2.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勤奋好学,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3)本学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等其他主要资助。
3.被省级认定为“特别困难”的退役复学生,可获800元差额补助。
(四)相关说明
每名学生仅可申请上述校级资助中的一项,各二级学院应实事求是,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材料提交
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校级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2025年校级资助汇总表》(附件5)
纸质版须签名盖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或用U盘报送。
联系人:申杰飞,电话:2752882。
附件:1.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2.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4.校级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25年校级资助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