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2025〕98号 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及校级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9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和校级资助申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体系,体现学校对困难学子的关怀,促进教育公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经学校审核通过并被省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具体分配金额和参考名额详见《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分配表》(附件1),请严格按照分配的总金额执行,不得超额报送。

(三)评选流程

评审工作依据《肇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57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助标准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设三个等级:特别困难等级每人4500元,困难等级每人37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人2500元,资助金分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五)提交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1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2)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附件3)

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助学金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或使用U盘报送

(六)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政策解释与舆情防控。

2.所有退役复学本科生统一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700元/人,不占用学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其中,经省级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的退役复学生,学校将另行补助800元/人,使其资助总额达到4500元。

二、本科生校级资助

(一)新生资助

1.申请对象2025级新生(含专升本、预科生)。

2.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3)主要面向因家庭突发困难等未能及时申请困难认定、且未获得其他资助的新生。

(二)受灾学生资助

1.申请对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

2.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2025年度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造成临时经济困难,且未获得相关资助;

3须提供村(居)委会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或相关照片等影像材料。

3.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生受灾程度(特别严重、严重、轻微)及本年度已获资助情况综合评定,避免重复资助。

(三)校级助学金

1.申请对象:

本学年经校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省级困难学生(含预科生)。

2.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勤奋好学,积极上进,生活俭朴;

3)本学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等其他主要资助。

3.被省级认定为“特别困难”的退役复学生,可获800元差额补助。

(四)相关说明

每名学生仅可申请上述校级资助中的一项,各二级学院应实事求是,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材料提交

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校级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2.2025年校级资助汇总表》(附件5

纸质版须签名盖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或用U盘报送。

联系人:申杰飞电话:2752882。


附件:1.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2.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4.校级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25年校级资助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511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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