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肇学院〔2023〕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性与规范性,确保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间交叉审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目的
通过建立二级学院间交叉审查机制,系统复核各二级学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的材料真实性、程序规范性与档案完整性,及时发现并纠正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认定结果客观准确、等级划分科学合理,为后续资助资源的精准配置提供可靠依据。
二、审查时间
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8日
三、审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成立交叉审查工作小组,由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主要成员组成。每组设组长1名,成员不少于3人。审查工作可采取查阅电子档案、审核纸质材料或访谈学生等方式进行,需依据《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交叉审查表》(附件1)逐项核查,抽查学生人数不低于被审查学院困难认定学生总数的20%,重点覆盖“特别困难”和“困难”等级学生,具体分组安排详见《二级学院交叉审查分组安排表》(附件2)。
四、审查内容
交叉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规范性;
2.困难等级划分的合理性与依据充分性;
3.认定程序的合规性,包括班级初评、年级评议、学院审核等环节的执行情况;
4.公示材料的完整性、公示内容的合规性及学生隐私保护情况;
5.其他可能影响认定结果公正性与准确性的相关事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审查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交叉审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与对接事宜。审查期间应确保各类档案材料齐全、调阅顺畅,保障审查工作高效开展。
2.坚持客观公正,严守工作纪律
审查小组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审查,严禁徇私舞弊、隐瞒问题或干扰正常认定秩序。审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泄露所涉审查内容。
3.规范问题反馈,落实整改责任
审查中发现材料不全、信息不一致、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应现场记录并填写《交叉审查表》(附件2)、《抽查明细表》(附件3),于审查当日将问题反馈至被审查学院,并于11月28日前将盖章原件交至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被审查学院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学生工作部提交整改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4.强化结果运用,严肃责任追究
交叉审查结果将纳入各二级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审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程序违规等行为,学校将依据《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附表:1.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交叉审查表
2.二级学院交叉审查分组安排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抽查明细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