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肇庆学院“泰隆之星”奖学金由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捐资设立,旨在奖励我校热心公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学生。根据《肇庆学院“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度评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各二级学院推荐本科学生共26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推荐研究生共6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爱国和爱社会主义相统一;
(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四)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五)热心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本年级本专业前10%,研究生上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积分排名本年级本专业前10%;
(七)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经认定的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填写并递交《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材料初评,并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候选人。推荐过程中应统筹兼顾,确保推荐学生本年度未同时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
(二)学校组织校级评选会,候选人须以PPT形式进行限时5分钟的自我展示。评委依据《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评分表》进行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本科生18人,研究生2人)。本科生场次评选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场次由研究生院负责,计划于12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上报
(一)报送材料包括
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现场展示PPT文件(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在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
1.本科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行政楼1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7807952@qq.com。
联系人:申老师,电话:0758-2752882。
2.研究生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教育技术大楼3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quyjsypyb305@163.com。
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758-2716775。
附件:1.2025年“泰隆之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2.肇庆学院“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