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2025〕82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生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09号)(附件2)、《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肇医保202541号)(附件3)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在读学生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代收代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集中缴费期

2026年度肇庆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人/年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2025年度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征缴期参保或2025年未参保人员,设立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二、代收代缴流程

(一)统一参保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统一为在校生在肇庆市端州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于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资助参保对象,按照户籍地政策资助参加户籍地医保,避免重复参保缴费。除了以上这类学生是必须在户籍地参加医保外,还有以下四类人员可以选择在户籍地缴费:第一类:由当地村居委或者社区集体缴费学生(即医保费由当地村居委或社区通过分红等福利形式代为缴费);第二类:已购买职工医疗保险的学生;第三类:已与银行签订医保费代扣协议,每年自动扣费学生;第四类:户籍地是肇庆市内的学生(肇庆市内包括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四会市)。

(二)实行代收代缴。除了上述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参保缴费人员外,其他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纳入代收费项目并进行代收代缴。学生用个人账号登录肇庆学院官网首页“快速通道”栏目下的“缴费平台”进行缴费。

(三)按时缴费。学校在集中参保期结束前10天统一将所代收学生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入库,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未缴费的,不再集中代收代缴。

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宣传,将征缴标准和政策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宣传,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要向学生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大学生依法参保、积极参保、连续参保意识(相关医保知识材料见附件4)。

(二)精确统计人数。各二级学院在开展2026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统计所用的学生基本信息数据,统一以“在校生2025年医保参保地省内匹配数据”为准(附件5),辅导员根据表格里的名单以班为单位,按照“2026年度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附件6)的格式,打印纸质版发到各班班长负责统计,表格里面的“学号”不能修改(学号错误会造成匹配出来的学生身份证号码与姓名不符),“手机号码”是国家医保系统必须要录入的信息,请勿填错。在外实习的班级由辅导员安排专人收集统计。“2026年度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发至学工部邮箱zqu_xsc@163.com)请于10月27日(星期一)前交到学生管理科(行政楼112室)。

(三)保护个人隐私。为精准掌握学生医保状况,端州区医保局根据我校在校生信息,对全校学生的医保参保地、身份类别进行了全省数据匹配,明细见“在校生2025年医保参保地省内匹配数据”文件夹,数据包含学生个人隐私信息,请各学院做好保护。

四、注意事项

(一)做好门诊选定登记。在学籍地参保的同学,看门诊使用医保结算前,需要先在“粤医保”小程序选定1-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至少1家须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选点备案成功之日起开始享受待遇,原则上1年内不予变更,每年10-12月可申请变更下一年度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不选择变更的,默认原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下一年度定点单位,“粤医保”小程序门诊选点图解见(附件7)。

(二)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异地学习人员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学习(实习)人员是指参加肇庆市居民医保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参保地、户籍地、实习地就医,发生住院、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的合规医疗费用,享受市内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普通门诊个人年度总额为230元,可在参保地、户籍地、实习地合计选择不超过3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终止日期为参保年度的12月31日,次年继续参保需重新办理备案,学生异地备案图解见(附件8)。


件:1.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

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3.做好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的通知

4.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材料

5.在校生2025年医保参保地省内匹配数据

6.2026年度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7.“粤医保”小程序门诊选点图解

8.学生异地备案图解


学生工作部     

202510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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