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今年我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与评审程序,均严格按照《肇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5〕78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全校共61个名额,每人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名额为1300名,每人6000元。
(三)各二级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与评审流程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30日前确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工作,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助学科汇总和初审。后继将由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定。最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和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和电子版);
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
3.《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申杰飞OA邮箱”或通过U盘拷贝提交,纸质版材料请交至行政楼117室。请注意,《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须启用“宏”功能,并点击“开始检查”进行纠错,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坚持标准,确保推荐学生符合条件。因违法、违规、违纪等受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评。
(二)做好材料审核
二级学院需审核并留存推荐学生的2024-2025学年成绩单及相关奖状证书等复印件,以备核查,无需提交。
(三)规范填写材料
所有申请表格必须使用统一模版(详见附件),双面打印。除签名手写外,其余内容应打印填写。请各学院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指导规范学生填报。
(四)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遵守报送时间,逾期未报导致影响全校评审进度或造成其他后果,相关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五)保护学生信息
在评审过程中,必须切实做好学生身份证号等个人敏感信息的保密工作,严谨泄露或违规使用。
附件:1.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7.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