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等工作,根据《肇庆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肇学院〔2023〕55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二)直招士官的毕业生;
(三)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四)以下情形学生不再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中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复学或新生入学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予以减免;
(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三)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生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再享受减免(如专科阶段已享受补偿,则专升本后本科阶段不再重复享受)。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三、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学生须提交: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在全国征兵网导出填写,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完成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退役后考入我校的新生须提交: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在全国征兵网导出填写,一式一份),并完成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提交说明:
提交地点:学校行政大楼一楼117室助学管理科;
提交方式:个人提交或由二级学院统一代办收集后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逾期将延至下一年度补报。
详细流程见《肇庆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第三章。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后返校就读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的助学金,分两个学期发放,享受该项助学金后不再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
(一)已办理退役复学免学费的学生将自动纳入发放范围;
(二)2025年专升本的退役新生,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集退役证复印件,并在2025年10月22日前交到助学管理科登记办理。
(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核对继续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的在读学生名单(详见附件),查缺补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5-2026学年度处于休学、退学等不在读状态的学生不再享受。
(四)已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学生无需重复办理。
附件:2025-2026学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参考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