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2025年58号)关于落实2025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等工作,根据《肇庆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肇学院〔202355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二)直招士官的毕业生;

(三)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四)以下情形学生不再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中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复学或新生入学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予以减免;

(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三)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生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再享受减免(如专科阶段已享受补偿,则专升本后本科阶段不再重复享受)。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三、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学生须提交: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在全国征兵网导出填写,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完成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退役后考入我校的新生须提交: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在全国征兵网导出填写,一式一份),并完成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提交说明:

提交地点:学校行政大楼一楼117室助学管理科;

提交方式:个人提交或由二级学院统一代办收集后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月22日,逾期将延至下一年度补报。

详细流程见《肇庆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第三章。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后返校就读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的助学金,分两个学期发放,享受该项助学金后不再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

(一)已办理退役复学免学费的学生将自动纳入发放范围;

(二)2025年专升本的退役新生,由所在学院统一收集退役证复印件,并在20251022日前到助学管理科登记办理。

(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核对继续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的在读学生名单(详见附件),查缺补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5-2026学年度处于休学、退学等不在读状态的学生不再享受。

(四)已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学生无需重复办理。


附件:2025-2026学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参考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59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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