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典型单位和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典型材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类别及名额
各二级学院每类限报1项/名,不得超额: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聚焦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信息化建设等创新举措。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从事资助工作1年以上,政治坚定、事迹突出、深受认可者。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在校或毕业5年内受国家奖助学生,学业优异或岗位/创业事迹突出者。
二、具体项目
(一)学生资助工作案例典型
1.报送条件及要求
典型案例集中在近两年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上,包括困难认定、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资助监管、信息化建设、机构建设、资助宣传等方面的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报送材料不得重复使用,重复率超过20%的材料作取消参评资格处理。
2.材料撰写要求
上报材料不超过3000字,以文字为主,可图文并茂,撰写时如涉及真实姓名请使用化名。要重点突出某一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可借鉴、可推行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模式,勿面面俱到,不能撰写成工作总结。
(二)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
1.报送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3)从事学生资助工作1年以上,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往届已列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案例,不再重复报送。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附件1),其中典型经验内容控制在2000字以内,聚焦上述报送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尽量用事例和数据佐证,重点突出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成效和事迹。
(三)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
1.报送要求
(1)享受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为防止重复获奖,往届获得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2.材料撰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2025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附件2)。上报材料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感染力强,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鲜活的、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资助育人等内容,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表格中“获得荣誉和奖励”包括所获奖项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按顺序列出。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一)院级推荐: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师生进行申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推荐人员并按时报送材料。
(二)校级评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各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评议确定校级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材料。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学院加强组织和宣传,严格按照推荐名额上报,并于8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7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157807952@qq.com,统一压缩打包并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资助工作典型材料”。
附件:1.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推荐表
2.2025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