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组织管理,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加强我校就业进展动态监测,健全就业监测机制,确保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
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肇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5月12日
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组织管理,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规范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加强我校就业进展动态监测,健全就业监测机制,确保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
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肇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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