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2025年26号)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6日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高校辅导员新质思政能力,夯实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队伍支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5〕9号)要求,学校组织全体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工作工作人员参加本次网络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全体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工作工作人员

二、参训方法

集中网络培训(详见附件1)

三、培训安排

5月7日—9日,集中组织线上学习培训。5月7日集中培训地点为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其它场次培训地点为新校区新报告厅。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组织分组开展专题研讨,研讨地点自定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研讨。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培训过程将做好考勤工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需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同意后向学生工作部请假。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进行集中补训,于5月28日—30日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观看课程回放。

2.分组研讨研讨主题包括:

1对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的意见建议。

2如何提升人工智能时代高校辅导员新质思政能力。

3人工智能时代高校辅导员的作用发挥。

培训结束后周内(5月30日前),各参训人员要认真撰写和报送培训总结,报送邮箱:zqu_xsc@163.com,报告内容应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3.培训期间,全体参训人员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如违反培训纪律,将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李鑫   电话:2716059 邮箱:zqu_xsc@163.com


附件:集中培训基本安排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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