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外出求职应聘交通费实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经学校认定并记录在册的202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二、资助时限和范围
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6月5日期间,外出求职应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三、资助标准和票据
1.资助上限为每人300元,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2.交通费有效票据为各地站至站的汽车、火车、船票,学生将有效票据交给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整理、统计并进行核实。
四、资助程序和要求
1.申请。资助对象如实填写《202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外出求职应聘资助申请表》,并将由学生本人和辅导员于背面签名的票据,在表内指定区域粘贴。
2.审核。二级学院对资助对象申报的票据进行审核,确定资助金额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外出求职应聘资助情况汇总表》,于6月10日前由经办人签名、二级学院盖章后报我处(同时提交电子版到邮箱9442097@qq.com),由我中心统一复核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3.发放。由财务处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对象的银行卡(如个别学生的银行卡失效,请在备注栏注明)。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外出求职应聘交通费实行资助是学校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的举措之一,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细致地做好该项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如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2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外出求职应聘资助申请表
2.202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外出求职应聘资助申请情况汇总表
肇庆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