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2025年21号)关于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5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要求及2025届毕业离校工作安排,为保障升学学生持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即日起启动2025届毕业生就学信息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工作2025-202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事宜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惠民政策。各学院须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强化贷后管理、深化育人实效目标,同步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及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依托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着力培育学生诚信履约意识、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及感恩奉献精神,构建“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生态,切实发挥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受理对象:2025届升读硕士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

办理要求: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申请。

材料提交: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并打印,也可现场办理);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录取证明。

其他说明:

1.未申请变更或申请审核未通过者,自毕业起需按原合同偿还本息,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2.还款变更仅延长贴息时长,不调整合同到期时间。

二、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各学院须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导工作,向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确申办流程及申办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1.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未经预申请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个人承诺。

2.首次贷款学生(含高校录取新生和高校在校学生)携带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身份证明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3.续贷。我省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远程续贷办理,续贷学生可自行选择远程续贷和现场办理两种模式。

1)远程续贷办理流程:通过电脑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手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核实个人信息--选择办理模式(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合同信息确认--身份认证--确认提交接收回执验证码。

2)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续贷材料包括: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4)注意事项:续贷学生每年登陆在线系统不少于2次;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双方共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4.办理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续贷的办理时间一般为暑假期间,具体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专题教育和业务培训

各学院须围绕“深化育人实效、筑牢风险防线”目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主题班会、网站、微信等,融合校园文化建设和“金融知识进校园”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一下工作:

1.诚信教育和防诈教育

对贷款毕业生、受助学生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强化征信知识普及,增强学生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奋斗意识;对在校生开展金融反诈专题教育,通过警示案例,提升学生识别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的能力。

2.还款系统操作培训

指导贷款毕业学生根据自身就业预期、收入水平等,制定分期或提前还本还息方案。现场演示国开行在线系统的还款流程、联系方式更新、毕业确认申请、还款计划测算等功能,让学生了解并熟悉操作程序。以学院为单位建立“助学贷款毕业生联络群”,加强联系并定期推送还款提醒等。

3.违约、救助政策解读

让学生充分认识违约后果及对个人征信的影响,及时履行贷款义务,强调履约还贷的重要性,对毕业前有意向提前还贷的学生给予耐心细致的指导和协助,帮助学生顺利结清贷款。详细解读《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粤教助〔2023〕1号)文件有关救助政策和程序,使学生清楚救助的适用范围、条件要求及申报流程。

4.工作总结报送

各学院请于6月11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李健樱OA邮箱。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和时间、学生参与人数、创新案例或做法,取得的成效等(字数在500字内);活动现场照片3张(图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3M)。

四、毕业确认工作指引及要求

1.系统操作指引: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www.csls.cdb.com.cn/),进入生源地贷款系统→输入个人账号及密码→进入“个人信息管理”页面,按以下步骤操作:

1)信息完善:核对并更新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就业单位未落实可暂空)。

2)确认提交:点击“毕业确认申请”→“确认”按钮完成提交(仅毕业当年可操作)。

3)审核跟踪:各学院根据学工部助学科定期更新的《未确认学生清单》,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学生完成确认流程。

4)纸质归档:学生完成系统确认后,自行导出《毕业生确认表》打印签字并按手印(或由学院统一打印发放),学院审核材料完整性,核对签字与系统信息一致性后归档

2.具体要求

1)时间节点

6月6日前:未结清贷款学生完成系统确认及纸质材料签署;

6与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签字版《毕业确认表》移交助学管理科(行政楼117室),须按学号排序整理,附移交清单。

2)特殊情形处理

仔细校对应届贷款毕业生名单,对因休学、入伍等原因不应属于应届毕业的,学院须在5月30日前提交说明及证明材料到助学管理科,并指导学生登录系统申请“就学信息变更”

3)离校审核机制

未完成毕业确认的贷款学生,不得在离校系统中勾选“资助审核通过”状态,各学院务必把工作落实到位,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离校。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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