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4年,我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者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政府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为推进学生精准资助、促进教育公平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奖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24〕2号)文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24年度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我校可推荐参评名额为2人,现就相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全校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基层一线辅导员,各单位限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截至2025年3月31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申报,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并按时报送材料。
(二)组织评审:由学校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向省高校奖助工作委员会报送相关材料。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个人简介(限 200 字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纸质版和电子版);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或PNG格式。
(三)推荐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助学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7807952@QQ.com,截止时间为3月17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逾期当弃权处理。
附件:2024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