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3年53号)关于评选优秀勤工助学学生及申报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各用工单位:

学校2022-2023年度勤工助学工作即将结束,勤工助学学生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锤炼能力,成效显著。为了进一步激励困难学生积极进取、励志成长,经研究,根据《肇庆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决定开展肇庆学院年度“优秀勤工助学学生”评选以及2023-2024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勤工助学评选

(一)参评对象:202211月至20239月持续在岗工作的勤工助学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勤工助学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科目,无违纪及不诚信行为;

2.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章行为;

3.对待工作认真积极,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综合表现突出;

4.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征文活动,提交相关征文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流程:

用工单位根据参评条件等额推荐学生进行参评(无符合条件的勤助学生可不推荐),参评学生须填写《肇庆学院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及用工单位加具意见后于2023928日前交到学工处助学科(行政楼117室),逾时当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四)评选名额(见附件2


二、申报2023-2024年度勤工助学岗位需求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1.所设岗位要符合劳动安全要求,不能让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及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不直接参与需持证上岗的专业操作及超出学生能力范围外的工作;

2.所设岗位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3.所设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原则上每周工作总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40小时;

4.所设岗位优先考虑本学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勤工助学岗位类别

1.办公事务助理岗位:党政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办公事务勤工助学岗位;

2.教学(含实验、实践)助理岗位:实验室、课室、琴房等勤工助学岗位;

3.场馆及后勤服务助理岗位:场馆、后勤服务、图书馆等勤工助学岗位。

(三)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程序

1.需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填写《肇庆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928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报学生工作处助学科(行政楼1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157807952@qq.com邮箱,逾期不报当自动放弃设置岗位处理。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申报的需求岗位情况进行调查研判,审核结果将通过OA邮件形式发至各部门文件接收员以及网上公告。

3. 本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举行时间及相关要求另文通知。

(四)有关注意事项

1.由于学校学生资助经费有限,设立的固定岗位需要严格把控,请各设岗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部的勤工助学管理工作,设置岗位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并申报,不得空设或滥设岗位,同时要避免出现“以勤代工”现象(工作Q群:231837103

2.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类别进行申报,学生资助中心只对单位申报岗位总数量进行审批,然后用工单位自行协调并分配好内部岗位。

3.勤工助学岗位数量及报酬申报,原则上以部门进行申报,如个别部门需要分开申报的,需提交盖章版的书面说明。特别说明:学工处宿管中心、后勤处膳食服务中心、教务处招生办、博物馆等原单独分开设立的,如继续单独设立,请提交盖章版的单位证明。

附件:1. 肇庆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

 2. 各用工单位评选名额表

3. 肇庆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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