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计划性,对标《广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持续提升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现将《2023-2024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9月7日
2023-2024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精神,抓实抓细2023-2024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与计划性,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进一步全面提高学生自主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与能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服务质量,持续关注重点群体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与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能力。
工作内容与措施
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育主阵地的建设。严格按照《肇庆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0版)》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的教学组织工作,不断优化课程内容设计,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
2.建好第二课堂教育活动的大舞台,全面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1)学生处心理中心、各二级学院/书院心理辅导站要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构建稳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和资讯的宣传渠道。
(2)学校及各二级学院/书院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演讲比赛、心理漫画大赛等主题丰富、灵活有趣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打造“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品牌特色。
(3)各二级学院/书院有计划地开展心理主题班会,并结合学院专业特色或学生结构特点,建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活动。
(4)开展新生心理适应专项活动,在学年的第一学期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组织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班级建设、新生适应、生涯辅导、健康教育等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主题班会、团体素质拓展、团体心理辅导等。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完善“一站式”学生社区心理服务软硬件设施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在校心理中心为全体在校生提供个体与团体心理咨询服务的同时,各二级学院、书院利用自身资源开展面对面、电子邮箱或电话渠道的心理咨询、学业辅导、就业咨询、困难资助等心理支持与援助服务。持续探索与完善“一站式”学生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校内心理服务资源下沉至学生一线,持续完善社区心理室软硬件建设。
加强重点关注群体教育管理工作
开展全员全覆盖心理测试,及时发现需重点关注的学生群体。
学工处心理中心在第一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全校全员心理健康普查,各二级学院组织所有在校的学生参测。
各二级学院组织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对相应年级、班级心理测试结果提示异常的学生在测试结果出来后6周内完成一对一心理访谈,访谈对象为“三阳”(3个心理测试结果均提示“预警”)、“两阳”(任意2个心理测试结果提示“预警”)及“单阳”(《自杀意念量表》结果提示“预警”)的学生、应测未测的学生。
(3)根据心理访谈评估情况,对访谈学生按“暂未发现异常”、“一般预警”、“重点预警”进行分类管理,访谈中发现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立即启动干预程序。
加强重点关注群体的关怀与跟进。为重点关注群体提供心理支持,纾解情绪困扰、帮助其解决现实困难,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定期与所管理年级、班级的重点关注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其学业、思想和心理发展状况,保障其健康成长。
加强学生心理档案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肇庆学院学生心理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搭建学生心理档案,心理访谈情况与结果、重点关注群体跟进情况、家校联系情况以及心理危机事件处置情况在平台中及时记录,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加强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校-院-班-舍”四级心理危机预防体系。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培训,完善宿舍健康信息员的选拔与培养机制,完善心理危机应急处置机制。启动班级心理委员持证上岗培训项目,强化学生心理骨干队伍力量。
加强家校协作。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引导学生家长提高维护心理健康的意识;对于因心理疾病休学学生,定期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情况;对重点关注学生,寒暑假期间与家长或学生联系沟通了解其生活情况;危机状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努力防止学生发生极端行为。
开展春秋季心理危机排查活动。分别开展秋季和春季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未被纳入重点关注群体的学生中存在心理危机状况或遭遇重大变故、重大困难的学生,对存在危机的立即开展干预,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分类管理、持续关怀与跟进。
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间节点的危机排查工作。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五一小长假、国庆小长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关注学生的关怀,了解其假期去向和心理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干预。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建设
严格执行学工干部学生心理工作例会制度。学工处组织各二级学院、书院心理辅导站站长每月召开1次心理专题工作会议,针对学生心理工作技能培训、案例研讨、工作研讨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各二级学院召开教工大会研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学年不少于1次。各二级学院召开学工干部会议进行学生心理异常研判,每学期不少于1次。
加强心理服务场地建设和经费保障。各二级学院加强学生谈心谈话室或个体心理咨询室专用场地的建设,保障日常谈心谈话、心理访谈或心理咨询的顺利开展。2023-2024学年期间学工处重点扶持2至3个二级学院学生谈心谈话室或个体心理咨询室建设。
3. 开展二级学院学生心理工作年度考核与评优。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在2024年春季学期对2023年度的学生心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在学生心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教师、学工干部和学生骨干进行评选与表彰。
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全覆盖、心理危机排查全覆盖、重点人群关注细致深入、心理危机处置及时有效。工作过程中落实责任,学生隐私信息严格保密,师生沟通中遵循科学、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附件:2023-2024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表
附件:
2023-2024学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表
计划时间 |
活动名称 |
主要内容 |
9月 (2023) |
全校心理健康普查 |
2023级新生(含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参测时间9月下旬,其他学生9月中旬。 |
10-11月 |
测试异常学生心理访谈 |
对心理普查测试结果异常的学生开展一对一心理访谈 |
秋季心理危机排查 |
排查未被纳入重点关注群体的学生中存在心理危机状况或遭遇重大变故、重大困难的学生;开展新生适应性访谈和新生自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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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干预技能专题培训 |
校心理中心组织学工干部参加心理危机干预技能专题培训;班级心理委员持证上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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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月 |
新生心理适应专题教育活动 |
组织新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班级建设、生涯辅导等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
3-4月 (2024) |
2022年学生心理工作考核与评优 |
对各二级学院2023年学生心理工作开展考核,评选心理工作先进个人 |
4-5月 |
春季心理危机排查 |
重点加强毕业生群体的排查 |
4-6月 |
“5·25”心理月系列活动 |
开展心理演讲比赛、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趣味活动等系列宣教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