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新疆籍学生、西藏籍学生、港澳台学生和有宗教信仰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学校定期收集以上学生相关信息,更新相关信息库。为做好本学期此项工作,各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学期更新后的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新疆籍学生、西藏籍学生、港澳台学生和有宗教信仰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2.3)。其中,附件2仅提交2023级新生信息,附件3需包括所有重点学生信息。如后期有信息更新,应在人员变动一周内及时报学生工作处。
2.学院自查报告一份。内容包括学院相关学生总体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做法、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取得的工作成效。
以上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15日前,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以“重点学生统计表及排查报告”命名;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行政楼109办公室。
3.定期与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新疆籍学生、西藏籍学生进行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学院存档(附件4)。
请提醒学生务必按要求填写表格,由学院统一按时上报,同时自行做好资料备份,建立台账,方便管理。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