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名额,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及困难生人数进行综合考虑分配,现将今年我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按照《肇庆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0]58号)文件执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参照《肇庆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0]58号)文件执行,要求必须为上学年度在册省级认定困难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全校共36个名额,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名额为1400名,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时间安排及评审流程
各二级学院在9月28日前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推荐人选,并完成学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初审,报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再提呈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电子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电子版)《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电子版)、《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电子版)、《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赵军南OA邮箱,纸质版交行政楼一楼117室。《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和《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提交的电子版必须开启“宏”选项,点击“开始检查”按钮进行纠错,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评审程序,把握好评审推荐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对因违法、违规、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未解除前不能参与评选。
(二)审核校验。二级学院审核、校验推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成绩单(2022-2023学年)及相关奖状证书等复印件,并留底备查,不需提交。
(三)材料填写规范。各类国家奖助学金表格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相关表格见通知附件或在工作Q群共享内下载。各奖项申请审批表均需双面打印,除个人签名外,其余表格内容均可以打印。请各学院认真阅读各类表格填写说明后,再指导学生填写。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报送材料,以免影响学校报送国家奖学金的工作,因错过报送时间而导致的后果,由二级学院自行负责。
(五)注意保护学生信息。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注意保护评奖学生身份证等重要信息。
附件: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