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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2023年10号)关于2023年2月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宿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各二级学院、各宿舍区: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纪律与安全,通过全体学工队伍的共同努力,新学期各宿舍区的整体情况比较平稳,但宿管中心在开展宿舍纪律安全巡查的过程中,发现仍有少部分学生无视校纪校规,存在夜归和存放、使用违规电器现象现决定对20232违反校纪校规的宿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记录诚信档案,并取消该宿舍2022-2023学年文明宿舍评比资格。希望相关二级学院加强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种违纪现象的发生,共创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

学生对本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附:通报批评的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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