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3年7号)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2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广东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切实做好今年我校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工作,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无偿献血招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无偿献血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有组织、有计划、有专人负责开展学生无偿献血工作,在宣传教育和动员基础上,按照《2023年肇庆学院无偿献血招募工作安排表》(见附件),在本学院招募自愿无偿献血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安排带队老师和朋辈辅导员做好学生献血现场的指挥和登记工作,学工处学生管理科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二、献血注意事项

(一)献血师生参加无偿献血需携带身份证,按要求填写《全血献血登记表》(现场派发),字迹要清楚,以便电脑录入管理。

(二)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48小时后可以献血,接种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 ,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献血师生须佩戴口罩进入献血工作区域。

(三)献血师生进入献血工作区域应自觉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手部消毒和健康征询。

(四)对于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及咳嗽等暂缓献血。

(五)献血前一周无感冒发烧,无服用药物,女性避开月经期及前后三天。

(六) 献血前一天应保持充足睡眠,饮食要清淡,不要空腹献血。

(七)献血后请不要剧烈运动,注意休息。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有关事项,并做好照片文字等资料收集存档工作,学工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年度献血情况进行表彰。


附件:2023年肇庆学院无偿献血招募工作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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