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2年1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4日

学工部(处)﹝202210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养选树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11日。

二、参评范围

申报人须是在岗的专职辅导员,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11231日),长期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获得往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提名奖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此次推选。

三、荣誉设置

学校将择优推荐参与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省教育厅评选展示活动将设置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20名以及入围奖若干名,另推选“最受学生欢迎辅导员”“最具奉献精神辅导员”“最具科学精神辅导员”“最具新媒体影响力辅导员”“最具坚守精神辅导员”各5名。

四、评价标准

(一)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史”宣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112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年起),2021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五、申报材料

1.推选报名表(附件1);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

3.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Word版);

4.推荐人选证件照(1寸蓝底免冠,2.5cm×3.5cm413×295像素)、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各1张,JPEG格式;

5.推荐人选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PDF汇总文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11日前将请将上述5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539746740@qq.com,纸质版提交至思想政治教育科。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2716044 邮箱:2539746740@qq.com


附件:

1. 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 报名表填表说明

3.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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