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22﹞4号
各二级学院:
季节转换和学期初是学生心理问题多发时期,同时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可能导致部分学生的心理压力显著增大。为贯彻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抓实抓细我校春季心理危机事件防范工作,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摸排和干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落实排查工作措施,发挥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作用,统筹安排,及早做好预防性排查和早期干预,及时识别学生中的高危人群,从源头上防止心理危机的形成与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2年3月10日—4月22日
二、排查范围
全校学生
三、排查方式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方式,主要由党委副书记、心理辅导站站长、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带班党员、班团干部、宿舍心理信息员等人员通过观察、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排查和干预工作
(一)组织领导。学院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学院上下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心理工作的紧迫感,认真研判本学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防范形势,研究布置防范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工作任务和措施,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二)危机排查。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二级辅导站站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带班党员、班干部、宿舍心理信息员,广泛深入学生中,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参考附件1《春季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关注群体》的指引进行排查。对筛选出来的学生,需安排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是否可能出现危机事件,并尝试帮助解决问题。对精神疾病康复期学生要责成其家长给予监护并监督其按时复诊(另外,对个别因身体疾病长期困扰需要求助的学生要重点关注),相关的老师和同学要给予其更多关心和照顾,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日常管理。对排查出的每一位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需重点关注,实施分别建档,分级干预,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或中等程度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约谈、辅导、跟踪等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记录;
(2)对危机症状较明显的学生,如中重度抑郁、有自杀倾向的学生,请辅导站站长及时报告心理中心,同时约谈当事学生,了解学生基本情况,并为学生与心理老师见面创造条件,同时协助心理中心跟进处理;
(3)对危机程度高的学生,如已出现精神疾病症状、出现伤害行为者,除报告心理中心外,需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视情况需要学生前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
(4)对于精神疾病康复期、有伤害历史等特殊状况学生,可能需要定期与家长联系,针对学生情况进行沟通。在与家长进行沟通时,请对每次家校沟通情况进行记录留档,特殊情形下还可录音。
(5)对于休学在家学生,要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日常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学生家长增强维护学生心理健康的意识,融洽亲子关系,给予学生有效的心理支持。要鼓励同学间开展朋辈帮扶,帮助有需要的学生纾解压力,提振信心。
(三)上报信息。请各二级学院对每一位需重点关注的学生,落实责任人,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并由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站长统一将所有排查出来的心理危机学生情况上报心理危机预警系统,具体见《心理危机预警系统操作说明》,并填写《学院学生心理状况汇报》;。
请于4月22日前完成危机信息录入,并将《学院学生心理状况汇报》电子版加密压缩后发送给张丽玲老师(无需提交纸质版),同时报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对于之前已上报过的危机个案,请报送其跟进情况及本次排查了解到的情况;
(2)心理危机排查工作严格遵守“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同时,要尊重学生人格,严格为学生保密。
附件:1.《春季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关注群体》
2.《心理危机预警系统操作说明》
3.《学院学生心理状况汇报》
学生工作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