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22﹞2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正式开启,为鼓励和引导我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发展,提升辅导员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专项任务项目教育部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为2项;现请各二级学院、书院积极申报,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
2.以学院或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3.我校将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校级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若干,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学校将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3.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经费下达后,将会对该年度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不力的高校将削减下一年度预算。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书院辅导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书院常务副院长等)。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3月10日前:申请人即日起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由各二级单位汇总《申请评审书》和《申报情况表》发送至邮箱2539746740@qq.com,邮箱主题请填写“单位+2022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2)社科处联合学生工作处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遴选课题项目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并确定校级课题。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申请者注意查看并修改;
(4)3月20日前:最终审核提交。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和《肇庆学院科研服务经费使用及项目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我校联系人:李鑫(学生工作处)13527049854 QQ:2539746740,
吴老师(社科处) 0758-2716440 QQ:370421582。
附件1: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情况表
社科处 学生工作处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