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学工处(2021年105号)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各用工单位:

我校2021-2022学年度勤工助学学生招聘录用工作已基本结束,新一届勤工助学学生已正式上岗工作,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照《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做好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工作。为落实近期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勤工助学学生上班时间到20211231结束,由于元旦后学生转入期末复习及考试阶段,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下学期上岗时间为202231日(星期二),请告知本部门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根据《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要为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以勤代助”的学生资助形式,请各用工单位坚持适度原则,合理安排学生参加辅助性工作,不可以让学生完全代替教职员工的工作,必须确保不对学生的正常学习造成影响。

四、今年新聘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培训由各用工部门负责,需在学生上岗一个月内完成。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1. 要尽快适应角色转换,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在用工单位是工作人员,


离开工作岗位是学生,身份的两重性,需要及时调整和适应。

2. 要服从工作单位老师的工作安排,遵守用工单位的工作纪律;要遵守考勤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每次出勤认真及时填写考勤表。

3. 要端正工作态度,对待工作切实做到踏实肯干、认真细致。要谦虚好学、礼貌待人,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完成老师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各用工单位必须要与学生签订《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用工单位和学生各留一份,另一份请用工单位于1127日前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勤工助学学生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各用工单位可派一名学生到助学管理科(行政楼一楼117)领取空白的“勤工助学工作证”,并督促学生填好个人信息和贴上照片,由用工单位盖章确认(若继续留任的学生可以沿用去年的工作证)。

七、勤工助学岗位薪酬为每小时15.5元,每月工作量最高不超过40小时,酬金不超过620元。月度工资报酬上报的时间为每月的1-5日。为确保勤工助学报酬按时发放,请各用工单位务必按时提交勤助学生的工作考勤表和报酬汇总表(见附件23),由于漏报或者错报引发的问题,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

八、各用工单位要在假期前对本单位的勤工助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误入兼职、传销类陷阱。

学生复习考试及寒假期间如确实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协助工作的,用工单位请于1225日前填写《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勤工助学学生上岗

十、学生复习考试和寒假期间工资报酬请在2022315日内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复习考试期间报酬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10;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酬最高不得超过800

 

附件:1. 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2. 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上班签到考勤表:

3. 勤工助学月度工资汇总表;

4. 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复习考试期间);

5. 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寒假期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122

关闭

©2024 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58-2716044 | 电子邮箱:xsc@z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