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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2021年97号)关于收集“榜样砚园”学生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各二级学院:

为宣传我校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优秀事迹,树立学生学习榜样,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拼搏进取,本年度将继续编印“榜样砚园”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优秀事迹风采录,以及开展线上系列宣传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和宣传对象

(一)获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所有学生。

(二)获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代表,每个二级学院2名。

二、学生代表提交材料

(一)个人简介:含姓名、性别、民族、学院、专业、年级、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人生格言(座右铭)、任职、学生个人生活照3张(1M以上,个人生活照请不要交合照)

(二)个人荣誉: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及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为顺序,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必须注明获奖年度和项目全称。

(三)获奖感言:50-100字,内容要求扼要表达获奖感想、感恩之情,阐述自己对未来的目标或设想等。

(四)事迹正文:1200-1500字,以第一人称行文。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题目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内容要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三、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质量并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请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要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二)励志奖学金获奖代表的选送,请各学院要认真筛选,推荐优秀典型的学生代表。

(三)材料名称:各学院报送汇总材料名称为“风采录XX奖材料+学院名称”;学生个人材料名称为:“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学院、年级、专业都要求全称,材料整合在一个WORD文档中(请见附件样式);电子个人生活照片要求独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学生相片命名为:“学院+姓名”。请于1112日前将学生代表风采录材料发至邮箱:553072470@qq.com,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材料。

(四)各学院对国家奖学金和推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在微信公众号或易班平台开展线上宣传,要求国奖、励志推文至少各一篇。请于1122日前填写“肇庆学院2021年国奖、励志获奖学生推文信息表”后发送电子邮箱:553072470@qq.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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