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1年80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提升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精品化、专业化,现开展2021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精品项目是指由职能部门或学院学生工作团队持续开展实施2年(统计时间截止至2021930日)及以上,并取得明显育人成效或工作成绩,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的学生工作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两个类别,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鼓励各单位对立项项目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和条件

1.申报选题范围

选题集中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分为思想教育与引导、学习与职业发展、综合素质培养三大类。

1)思想教育与引导

主要指院系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思想教育与引导类项目。具体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等。

2)学习与职业发展

主要指院系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习与职业发展类项目。具体包括专业教育、学业辅导、学科竞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

3)综合素质培养

主要指院系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素质培养类项目。具体包括审美体知教育、生命健康教育、道德情感教育等。

2.申报资格。各二级学院、书院辅导员或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均可申报。

3.申报限制。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鼓励跨单位、跨学院组建研究团队。各学院推荐候选项目不少于1个,曾获奖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推荐。学校将评选“肇庆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并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广东省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评选。

4.项目要求。精品项目要坚持立德树人中心环节,凸显时代特征和地区、学院特色,项目发展按照《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建设参考标准》(附件3),要做到思路清晰,实施方案操作性强,过程可控,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完善,执行团队结构合理,时间安排合理高效,所在单位支持力度强。

5.申报材料报送。申报人须填写《肇庆学院2021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按《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撰写格式》(附件2)要求填写表格,经所在部门盖章备案后,连同电子版于1025日前提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于10月下旬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6.项目结项要求。项目研究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结项。项目验收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并追回支持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精品项目。凡获准资助的项目,重点项目应在省级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著作,提交项目结项总结报告(见附件4)及支撑材料;培育项目提交项目结项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

四、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项目书(一般应包含项目思路与理念、设计与实施、实效与经验、保障与计划等内容)、项目相关照片五张(JPG格式,大小不小于500K)。

2.1025前,将《肇庆学院2021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打包发至学工处邮箱zqu_xsc@163.com,纸版单位盖章后提交给学生工作处李鑫老师。

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2716044

 

附件1:肇庆学院2021年度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申报书

附件2: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撰写格式要求

附件3: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建设标准

附件4:肇庆学院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结项报告(格式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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