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充分做好我校2021年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工作,根据《肇庆学院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资助管理办法》肇学院〔2018〕64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或毕业生;
(二)直接士官的毕业生;
(三)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四)下列学生不再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中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进行减免;
(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三)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生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三、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学生:
1.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导出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完成各部门的审核和盖章;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
1.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导出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完成各部门的审核和盖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3.《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提交及申请截止时间:
提交地址:学校行政大楼一楼117室助学管理科;
提交方式:个人或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提交,可代办。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逾期提交材料的明年同一时间补报。
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2752882。
四、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是今年新实施的政策,主要针对退役后参加高考考入高校就读的学生专门设立的国家助学金,自2019年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的退役学生享受每学年3300元的助学金(不再追溯之前学年),且只能享受一个学段,即专科阶段获得过的本科阶段不再获得,接省教育厅通知高校退役复学生同样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
1.在学校办理了退役复学免学费的学生将自动获得;
2.专科毕业后入伍服役,退役后再考入我校的学生需复印退役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办理;
3.专升本的退役复学生在2019年或之前专科毕业的,因特例可复印退役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办理;2019年之后专科毕业的退役复学生请回原专科学校申请补办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专项国家助学金。
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因此,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收集本年度服兵役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告知办理时间,指导学生完成材料的填写和审核盖章等,确保及时准确递交申请材料。同时建立和完善服兵役国家资助学生数据库,以备检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