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1年72号)关于评选肇庆学院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今年我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向我校下达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名额,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及困难生人数进行综合考虑分配,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按照《肇庆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0]58号)文件执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参照《肇庆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0]58号)文件执行,要求必须为上学年度在册省级认定困难生。

3.国家助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参照《肇庆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0]58号)文件执行,要求必须为本学年度经省级认定的困难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全校共34个名额,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名额为846名,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今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均33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各学院具体名额、划分档次和评选通知另文通知。

三、时间安排及评审流程

各二级学院在109日前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推荐人选,并完成学院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初审,报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再提呈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国家奖学金:《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


电子版)、《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电子版)、《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53072470@qq.com纸质版交行政楼一楼117室。《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和《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导出、整理。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评审程序。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评审程序,把握好评审推荐标准,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对因违法、违规、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未解除前不能参与评选。

2.审核校验。二级学院审核、校验推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成绩单(2020-2021学年)及相关奖状证书等复印件,并留底备查,不需提交。

3.材料填写规范。各类国家奖助学金表格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相关表格可在工作Q群共享内下载或在学生处网站资助管理栏目内下载。各奖项申请审批表均需双面打印,除个人签名外,其余表格内容均可以打印。请各学院认真阅读各类表格填写说明后,再指导学生填写。

4.完成线上申请。为进一步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全省试点实行学生线上申请,学校核准的管理模式;需要学生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办理申请,请大家组织学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核准学生信息,具体操作、填报工作另行通知。

5.按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务必按时报送材料,以免影响学校报送国家奖助学金的工作,因错过报送时间而导致的后果,由二级学院自行负责。

6.资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7.注意保护学生信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妥善处理学生相关信息。

 

附件: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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