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1年6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我校各二级学院全年级的学生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持续推进青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施性,引导我校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组织架构

由各二级学院委派一名辅导员作为本学院联络员,负责本院全年级学生宪法学习管理督导,主要工作包括督导本学院宪法学习群创建,选派各年级群管理员,引导群管理员对所在年级学生导入、管理,确保本院各年级学生活动参与率不低于35%。(其中,大一新生参与率不低于95%

三、主要内容

请各年级群管理员引导、监督学生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参与在线学习。本次行动计划分为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两部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功能将于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同步上线。其中,截至20211127学生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参与情况,将作为2021年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成绩的重要评价依据。请各二级学院必须在1020日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各二级学院组织全年级学生登录普法网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学生可以在群管理员指导下完成法治教育实践任务,完成后以图文、视频等形式上传学习成果。

四、活动要求

()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部署,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广泛动员学生参与行动计划,确保活动参与率不低于35%

() 各二级学院加强监督管理,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请各二级学院联络员在915日前加入肇庆学院2021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工作群,未加入群的学院请提交书面文字,说明理由。

附件1:群管理员操作指南

附件2:“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学习要求

附件3:群管理员名单 附件4:学生操作指南

联系人:何龙华(13760079885) 李 鑫 13527049854

肇庆学院2021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工作群二维码

 

 

0d1e61610d04556ab56b07eca988991

 


肇庆学院普法办  学生工作处

(代章)

202199

关闭

©版权所有: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758-2716044 | 电子邮箱:xsc@z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