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2021年56号)关于加强我校助学贷款2021年到期合同还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7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的相关制度,确保我校顺利完成今年助学贷款到期还本工作,促进我校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校2021年到期合同(还本)8月结算情况予以公布,并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到期合同结清情况

我校2021年到期合同(本金)1304笔,涉及到期本金总额704.69万元,

截止8月底,共有1172笔合同已结清,结清合同本金630.16万元,到期还本金额结清率为89.42%。全校尚有132笔贷款未结清,其中有逾期记录的5人,在开展合同期满还本工作的16个学院中,仅有体育与健康学院达到100%的结清率,有14个学院的金额违约率大于5.45%,没有达到最低控制线,各学院具体到期还本金额结清率见附件1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到期还本工作

920日是最后的截止还本日期,就目前还本结清率来看,我校处于全省下游水平,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到期还本工作,把握时间节点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助学贷款合同到期还本工作。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和关心贷款学生的身心健康,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工作方针,加强与未结清学生的沟通;坚持以诚信教育为主,逐一摸清其思想、经济状况,做好情况记录,有针对性制定还本工作计划和方案。

(二)精准施策,科学合理进行贷款回收工作

对未结清贷款的学生要进行充分了解、甄别,精准施策,科学合理进行贷款回收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没有逾期记录、有还款意向以及存入部分金额的学生身上,对于这类学生必须抓好跟踪和落实,先解决这部分学生的还


款;对于还本压力较大,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学生,建议其选择部分还款,每月最低还款金额要达到500元及以上,协助这类学生制定每月还款计划,分期、尽快的把对应到期贷款结清;对于有逾期记录的学生,应做好长期联系的工作计划,尽量争取在920日结清贷款。

(三)以人为本,认真落实贷款还款救助工作

在贷款清还工作中,切实贯彻“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大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让学生充分了解还款程序,认识违约后果及对个人征信的影响。对于死亡、失踪、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特殊情况还贷的学生,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29号)、《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的要求,按程序实施还款救助。

(四)材料提交

到期还本学生不用再申请提前还款,只需存入足够的金额到还本支付宝账户即可,需还到期本金金额见附件2具体还款本息金额以系统实际结算为准。根据与学生联系的实际情况,请各学院填写附件2,于930日前提交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副书记签字)到学校资助中心。

到期合同结清率是关系到我校助学贷款工作是否能够继续循环开展下去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反映我校的诚信教育水平,关乎学校的社会声誉。同时,到期合同结清率已列为我校学生工作目标管理指标之一,并与年度助学工作的评优评先挂钩。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最低违约率,保障助学贷款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1. 2021年助贷合同期满还款情况一览表(截止8月底)

2. 2021年到期合同未结清贷款学生联系情况记录表

(附件资料电子版请在工作Q群共享内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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