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2020﹞74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今年我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向我校下达的202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金总额和切实提高受助学生的资助力度的工作要求,按照人均达到3300元以上的资助标准,结合各二级学院的省级认定困难学生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分配资金,合理确定受助学生的名额。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参照《肇庆学院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肇学院〔2020〕58号)文件执行,凡被省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有资格进行申报。
二、按照省文件精准资助的精神,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金额进行申报(见附件),不能超额。
三、根据省下拨资助金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进行分档资助,今年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等级每人4000元,困难等级每人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人24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
四、提交材料:
1.《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3日提交初评推荐人选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校资
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地址:157807952@qq.com。
五、注意问题
1.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评审程序,把握好评审推荐标准,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 建档立卡学生(含省外)必须给予国家助学金。
3.对因违法、违规、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未解除前不能参与评选。
4.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免影响全校报送国家助学金的整体工作进度。因错过报送时间而导致的后果,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附件:1. 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表;
2. 《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4.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