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2020﹞5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2016〕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3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省户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落实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省外建档立卡享受助学金的补助政策,现对我校2020-2021学年在校建档立卡学生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具体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核查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查看附件1:2020-2021学年省内、省外建档立卡学生在校信息,对其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和修改,重点核查建档立卡毕业生有无延长学制,以及建档立卡学生有无休学、复学,建档立卡身份有无清退,修改“在校状态”和“备注”栏信息。
二、开展在校生建档立卡生排查工作。以2020级建档立卡新生排查为主,对本学院学生开展一次全覆盖建档立卡生排查,查漏补缺,确保每一位建档立卡学生获得相关补助。
将新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补充到附件相应表格中,新增建档立卡学生必须提供精准扶贫手册复印件(手册封面、家庭成员情况列表中有学生本人姓名等相关记录信息页面)或所在村委开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备注为“新增”;部分省内户籍建档立卡新生已缴学费,请在附件中注明,学校将退回其学费。(我校省内建档立卡学生仅限于肇庆、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等14个地级市的农村户籍学生)。
三、建档立卡生身份确认依据。学生建档立卡身份的核实、确认,省内以“广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网站”平台查询结果为准(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省外以扶贫手册复印件为准。
四、完成时间为10月9日前。完成《XX学院2020-2021学年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在校信息表》填报工作,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并发至邮箱:553072470@qq.com(文档命名为:XX学院2020-2021学年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在校信息),附带新增建档立卡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到行政楼117室。
附件:XX学院2020-2021学年广东省建档立卡学生在校信息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