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20﹞32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充分做好我校2020年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或毕业生;
(二)直接士官的毕业生;
(三)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四)下列学生不再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中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进行减免;
(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三)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生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本资助范围内。
二、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学生:
1.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导出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完成各部门的
审核和盖章;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
1.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导出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完成各部门的审核和盖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封面和内页到一张A4纸);
3.《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提交及申请截止时间:
提交地址:学校行政大楼一楼117室助学管理科;
提交方式:个人或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提交,可代办。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逾期提交材料的明年同一时间补报。
联系人:申老师;联系电话:2752882。
高校学生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因此,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收集本年度服兵役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告知办理时间,指导学生完成材料的填写和审核盖章等,确保及时准确递交申请材料。同时建立和完善服兵役国家资助学生数据库,以备检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