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20﹞18号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二、奖项设置
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最终评选出“2019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2名,“2019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3名,“2019年肇庆学院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5名,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五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三、推荐要求
1.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增强“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练就过硬本领,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亲身参与中受教育、长才干。
5.锤炼品德修为。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
6.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7年起),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各二级学院将推荐表纸质版及事迹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到学生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含word推荐表、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在7月3日10:00前发送至邮箱2539746740@qq.com。
3. 推荐材料
(1)推荐表。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2)Word版人物事迹。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事迹材料字数不限。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文版人物事迹。请各二级学院在7月3日前在易班网发布所推荐候选人的易班推文,做好广泛宣传发动,推文要求内容实事求是,层次分明,图文并茂。推文链接需在7月3日10:00前发送至邮箱2539746740@qq.com。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2716044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