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20﹞16号
各二级学院、各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工部将在6月中旬开展2020年度辅导员转编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18年8月前入职未转编的辅导员;
(2)工作满一年且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辅导员,需在省厅级及以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个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考核方式
辅导员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就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的情况进行述职汇报。述职结束后,开展辅导员互评,各职能部门领导、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和书院常务副院长测评等相关考核工作。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
地点:第二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就业指导处、保卫处、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书院常务副院长以及全体一线专职辅导员。
五、提交材料要求
(1)述职考核对象需对照教育部43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结合自身工作,按照要求填写《肇庆学院辅导员转编考核述职表》(见附件1),总结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的情况(包括负责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工作特色与亮点、今后努力方向),二级学院党委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试用期满1年且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辅导员,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或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加具意见报学工部思政科,同时提交本人荣获省厅级及以上荣誉的证明材料;
(3)述职考核对象需提交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述职PPT材料(8页以内);
(4)述职考核对象以现场述职形式进行(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参加现场述职的辅导员需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供个人述职PPT材料, 300 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电子文本及生活照电子版一张;
(5)所有材料上交方式:电子版发至2539746740@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109-110室;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个人姓名-辅导员转编考核材料”;上交时间:6月12日下午下班前。
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2716044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