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学生带班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学工部(处)﹝202014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凝聚学生党员力量,深化学生党员带班制工作成果,为“党建育才两全工程”注入持久的活力与动力,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2020年学生带班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生带班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1.征集对象:2019-2020学年度全体学生带班党员

2.案例要求

(1)主题鲜明。案例要紧紧围党员带班工作期间,个人或集体在思想引领、党员带班、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解决思路、具体做法和经验总结,或在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个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配合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工作创新和特色。

(2)内容真实。案例应当是亲身经历,独立开展或合作开展的典型个案,案例要求客观、真实,不得杜撰和抄袭。案例的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或学生群体,涉及真实人物可用化名。

(3)经典个案。案例以实际工作经验为基础,选择经典个案,即能够反映问题实质、个案具有代表性、个案处理方式具有实践推广意义。

4)申报材料。每项案例需提供1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并附上相关图片3-5张。文字材料应包括:1标题、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流程。3、效果与启示。4、创意与评价等内容,切忌以工作总结材料替代(案例文本体例式样见附件)。

3.征集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收集到的案例,组织老师进行评选,按照所在学院学生带班党员人数的40%的比例(四舍五入)提交优秀案例。

4.提交方式: 622日前各二级学院把优秀案例及作者生活照电子版(大小在1M以上),并以“学院名称+优秀带班党员案例”命名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5.奖励方式:学校将组织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颁发证书,并挑选部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供新一届学生带班党员学习

二、开展学生带班党员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2019-2020学年度全体学生带班党员;

2.考核方式:根据学生带班党员职责履行情况及带班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两个等级:学生带班党员标兵(按照2019-2020学年度学院学生带班党员总数的15%)、优秀学生带班党员。

3.考核标准

(1)学生带班党员标兵:

①思想政治觉悟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②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获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以上奖励;

③所带新生班级风气好,班级凝聚力强,全班没有违纪现象;

④带班工作有特色,在新生中具有一定的威信以及影响力;

⑤完成带班征文的撰写。

(2)优秀学生带班党员:

①思想政治觉悟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②所带新生班级班风好、学风好,凝聚力强;

③带班工作有特色,在新生中具有一定的威信以及影响力。

④完成带班征文的撰写。

4.考核程序:各二级学院将考核结果按要求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并在所在学院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奖励办法:学校对学生带班党员给予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6.材料上报要求:

学生带班党员需认真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带班党员考核审批表》并用A4纸双面打印、二级学院需填写《肇庆学院学生带班党员考核情况汇总表》,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以上材料均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填报,并于6月22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至李鑫老师处。

三、开展2020-2021学年度学生带班党员选拔工作

1.选聘条件:思想政治觉悟好,品学兼优,无不良诚信记录,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熟悉学校和二级学院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2.选聘办法:各二级学院党委主要从即将升读三年级的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聘任。

3.选聘名额:每个新生班级配备的学生带班党员不超过2名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确定2020-2021学年度学生带班党员名单,并填写《肇庆学院2020-2021学年度学生带班党员汇总表》于6月20日前,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连同电子版报送到李鑫老师处。

四、做好学生带班工作总结

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工作特色,根据开展学生带班工作以来的做法、经验,提炼形成《学生带班工作总结》,形式可以多样,可以以论文的形式、项目成果的形式,撰写总结等形式上交。各二级学院请在6月22日前提交总结的电子版以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到李鑫老师处。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李鑫 办公地点:行政楼109 电子邮箱:2539746740@qq.com

附件1:工作案例文本体例式样

附件2:肇庆学院新聘学生带班党员汇总表

附件3:肇庆学院学生带班党员获奖情况统计表

附件4:肇庆学院学生带班党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5:肇庆学院学生带班党员考核审批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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