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学工部(处) 20205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统筹推进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教党〔202016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面向全国高校辅导员开展网络培训。结合我校实施的“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现将我校辅导员参加本次网络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共抗疫情显担当,爱国力行育新人

二、培训目的

引导高校辅导员深刻认识疫情防控背景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系统掌握特殊时期青年学生的思想特点和行为特征,切实加强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担负起面向青年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制度自信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责任和使命,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培训时间

2020328日至430

四、参加人员

全校在职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

五、培训平台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www.ausc.edu.cn)组织实施。参训学员首先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平台在线报名,报名成功后直接登录参加学习。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下载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六、培训环节

培训分为课程学习、在线答疑、主题研讨、心得撰写四个环节,其中课程学习由直播、点播组成。

七、有关要求

1.培训期间,学校设有管理员账号,只有通过报名审核的学员才能计算课时,请各位辅导员老师在330日之前完成注册并开展学习。

2.本次网络培训要求参训学员每个课程模块完成不少于3学时(45分钟/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20学时视频课程学习任务。主办单位将根据个人培训期间表现给出学时证明,本次网络培训课时将纳入学校辅导员继续教育课时。

3.各二级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通知本单位在职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认真参加此次网络培训,按教育部时间安排参加录播、直播等课程学习,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宣传、总结等工作,充分展现肇庆学院辅导员的形象和风采。

4.请各单位于51日前将本次参训人员的培训结业总结和1-2篇学生工作案例,报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电子版汇总后发至邮箱:943479987@qq.com

5.具体课程安排、结业要求和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全国高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示范班教学计划》、附件2《手机APP操作手册》、附件3《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培训平台操作流程》。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鑫 欧阳春子 电话:2716044



学生工作部(处)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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