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20﹞ 2号
各二级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一支高质量、高水准的辅导员队伍,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激励辅导员积极担负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现转发《关于举办“2019年度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粤辅导员基地函〔2020〕1号),请我校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2月19日。
二、参评范围
申报人须是在岗的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获得“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往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两年内不再参评。
三、荣誉设置
本活动坚持选优培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出“2019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9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30名,“2019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荣誉称号若干名,并从中评选出“最受学生欢迎辅导员”“最具奉献精神辅导员”“最具科学精神辅导员”“最具新媒体影响力辅导员”和“最具坚守精神辅导员”。
四、推选条件
1.政治素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弘扬、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职业道德。热爱辅导员工作,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
3.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强、业务精、成效好,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工作成效和实践引领作用突出。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4.工作资历。申报人须具备至少4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人个人事迹材料。包括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申报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
2.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班级全体成员联系方式);
3.申报人电子版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蓝底)1张和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3张,格式为JPG;
4.申报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尚未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不低于5000字;
5.“2019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A表、B表;
6.申报人获奖情况、申报人所带班级及学生获奖情况佐证材料PDF汇总文件。
注:上述材料需真实,作假或挪用他人成果,将被通报并取消申报资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2月19日前将上述6项申报材料的Word格式文档和PDF格式文档发送到邮箱:2539746740@qq.com,文件命名格式:院校-姓名-“2019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月19日上午下班前提交至行政楼109李鑫老师处。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2716044 邮箱:2539746740@qq.com
附件:
1.“ 2019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A、B表
2. 报名表填表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