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19﹞110号
各二级学院:
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进入贷中管理阶段,为按时完成贷款合同整理、提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2份;
2.《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家长承诺书》原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复印件1份(首贷学生);
所提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可自行复印留底保管。
二、整理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1份及《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首贷的学生还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1份、《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复印件1份及《家长承诺书》原件1份;
3.按上述要求分两类进行打包,必须附上名单表并按顺序排列。
三、资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将本年度的贷款资料归类整理,于2019年12月23日前分类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相关说明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一式三份,签名盖章完成后,务必发给贷款学生一份自行保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