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19﹞103号
各用工单位:
我校2019-2020学年度勤工助学学生招聘录用工作已基本结束,新一届勤工助学学生已正式上岗工作,感谢各用工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希望用工单位严格按照《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做好勤助学生的相关管理工作。为确保本学期勤工助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勤工助学学生上班时间到2020年1月3日结束,由于元旦后学生转入期末复习及考试阶段,原则上不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下学期上岗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请告知本部门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根据《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要为学生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变相损害学生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以勤代助”的学生资助形式,请各用工单位坚持适度原则,合理安排学生参加辅助性工作,不可让学生完全代替教职员工的工作,必须确保不影响学生的学业。
四、各用工单位必须要与学生签订《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用工单位和学生各留一份,另一份请用工单位于11月29日前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勤工助学学生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请各用工单位于2018年11月29日前派一名学生到助学管理科(行政楼一楼117)领取空白的“勤工助学工作证”,并督促学生填好个人信息和贴上照片,由用工单位盖章确认。
六、勤工助学岗位薪酬为每小时15.5元,每月工作量最高不超过40小时,酬金不超过620元。岗位报酬上报的时间为每月的1-5日。为确保勤工助学报酬按时发放,请各用工单位务必按时提交勤助学生的工作考勤表和报酬汇总表,由于漏报或者错报引发的问题,由用工单位自行负责。
七、各用工单位请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勤工助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误入兼职、传销类陷阱。
八、学生复习考试及寒假期间如确实需要勤工助学学生协助工作的,用工单位请于12月27日前填写《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勤工助学学生上岗。未经申请擅自安排学生上岗协助工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予发放学生的报酬,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九、学生复习考试和寒假期间报酬请在2020年2月24—28日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复习考试期间报酬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80元;寒假期间学生勤工助学工资报酬最高不得超过600元)。
附件:1. 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2. 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复习考试期间);
3. 肇庆学院勤工助学临时用工申报表(寒假期间)。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