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2019﹞102号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体现学校对困难学子的关怀,促进教育公平性,根据学期初困难新生相关资助以及对受灾学生进行资助的安排,尤其是自然灾害对学生家庭造成了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学校决定对特困新生及受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等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级特困新生学费资助
(一)申请条件:
1.本学年度学校认定的特别困难新生;
2.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习勤奋,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结合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额度,综合考虑审核上报。
二、受灾学生资助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读学生;
2.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因低温雨雪冰冻、超强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主要居住房屋倒塌、作为生活来源的农作物绝收或财产经济受到重大损失的学生;
4.来自受灾地区家庭,有当地村委或政府部门的受灾证明等材料。
(二)受灾学生相关证明材料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并存档备查,不用上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读学生;
2.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因个人原因未能获得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建档立卡学生。
(二)建档立卡学生不区分本省和外省,通过学校的审查将获得国家助学金等同的资助。
四、相关说明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审核上报,学校将会按照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五、资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请填写好《2019年特困新生和受灾学生资助汇总表》,于11月25日前将纸质签名盖章版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157807952@qq.com。
附件:2019年特困新生和受灾学生资助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