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肇庆学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学生工作部(处)2019101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今年我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根据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向我校下达2019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金总额,切实提高受助学生的资助力度,人均达到3300元以上的资助标准,按照各二级学院的需求人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分配资金,合理确定受助学生的名额。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参照《肇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肇学院[2017]67号)文件执行,且必须被省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有资格进行申报。

二、按照省文件精准资助的精神,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申报(见附件),不能超额或缺额。

三、根据省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等级进行分档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等级每人40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人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人2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

四、提交材料:

1.《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请各二级学院于1118日提交初评推荐人选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校资


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地址:157807952@qq.com

五、注意问题

1.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评审程序,把握好评审推荐标准,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对因违法、违规、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未解除前不能参与评选。

3.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免影响全校报送国家助学金的整体工作进度。因错过报送时间而导致的后果,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附件:1. 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4.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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