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2019﹞101号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今年我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根据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向我校下达2019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金总额,切实提高受助学生的资助力度,人均达到3300元以上的资助标准,按照各二级学院的需求人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分配资金,合理确定受助学生的名额。现将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具体资格条件及评审流程参照《肇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肇学院[2017]67号)文件执行,且必须被省级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有资格进行申报。
二、按照省文件精准资助的精神,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申报(见附件),不能超额或缺额。
三、根据省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等级进行分档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等级每人40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人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人2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
四、提交材料:
1.《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8日提交初评推荐人选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校资
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地址:157807952@qq.com。
五、注意问题
1.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评审程序,把握好评审推荐标准,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对因违法、违规、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未解除前不能参与评选。
3.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免影响全校报送国家助学金的整体工作进度。因错过报送时间而导致的后果,由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附件:1. 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
4.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