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处)﹝2019﹞83号
各二级学院、各书院:
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安排及《肇庆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辅导员转编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工作满两年未转编的辅导员;
(2)工作满一年且工作期间表现优异的辅导员(根据学校《党委会议纪要》(〔2018〕9号)“辅导员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突出并在省级以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经学校党委会审定,试用期满1年后可直接转入事业编制”)。
二、时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11:40。
三、地点:第二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就业指导处、保卫处、团委等职能部门领导、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以及全体一线专职辅导员。
五、具体要求:
(1)转编考核对象需对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填写《肇庆学院辅导员转编考核述职表》(见附件1),总结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的情况(包括负责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工作特色与亮点、今后努力方向),二级学院党委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试用期满1年且在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辅导员,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或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加具意见报学工部思政科,同时提交本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的证明材料;
(3)转编考核对象需提交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述职PPT材料(8页以内);
(4)转编考核对象以现场述职形式进行(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参加现场述职的辅导员需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供个人述职PPT材料, 300 字以内个人先进事迹电子文本及生活照电子版一张;
(5)述职结束后,开展专职辅导员互评,以及各职能部门领导和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对一线专职辅导员进行测评等相关工作;
(6)所有材料上交方式:电子版发至943479987@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109-110室。上交时间:10月21日前。
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2716044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