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

学生工作部(处)﹝2019﹞73号

各用工单位: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资助经费管理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40号)和《肇庆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要求

1.所设岗位要符合劳动安全要求,不能让学生参与有危害身心健康的事务,不可让学生接触危险品及有毒物品、不直接参与需持证上岗的专业操作及超出学生能力范围外的工作。

2.所设岗位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3.所设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原则上每周总时间不超过8小时;

4.所设岗位只能招聘本学年度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分类

1.办公事务助理岗位:党政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办公事务勤工助学岗位;

2.教学(含实验、实践)助理岗位:实验室、课室、琴房等勤工助学岗位;

3.场馆及后勤服务助理岗位:场馆、后勤服务、图书馆等勤工助学岗位。

三、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程序

1.需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的部门填写《肇庆学院2019-2020学年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于10月8日前将填写好《岗位申报表》盖章后

送学工处助学科(行政楼1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15787952@qq.com邮箱,逾期不报的当没需求处理。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固定岗位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会进行调研,审核结果将通过OA邮件形式发至各部门文件接收员。

3. 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会具体时间及要求另文通知。

四、有关事项

1.由于经费有限,因此本学年度将严格控制岗位数量,各设岗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部的勤工助学学生管理工作(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群群号:231837103),设置岗位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的设置岗位和申报岗位数,不得空设或滥设岗位,避免出现“以勤代工”现象。

2.勤工助学岗位按类别进行申报,学生资助中心只对部门申报总数量进行审批,然后用工部门自行协调并分配好内部岗位。

3.勤工助学岗位数量申报及报酬申报,原则上以部门进行申报,如个别部门需要分开申报的,请进行书面说明。特别说明:学工处宿管中心、后勤处膳食服务中心、教务处科室管理科等原单独设立的,如还需分开单独设立,请提出书面申请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写明勤工助学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肇庆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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