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宿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学工部(处)﹝2019﹞48号

各二级学院、各宿舍区:

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住宿环境,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并对存在违反校纪校规的宿舍和个人进行登记。现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文件规定,对2019年4月存在违反校纪校规的宿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校纪校规严重者记入诚信档案,并取消2018—2019学年该宿舍文明宿舍评比资格和当事人的评先评优资格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提出申诉。

附:

1.2019年4月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名单

2.2019年4月学生宿舍夜归学生名单

3.2019年4月学生宿舍违规存放违章电器学生名单

4.2019年4月其他违规行为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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