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关于做好预防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6日

学工部(处)﹝2019﹞4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端午节放假的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现将6月7-8日高考期间做好预防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预防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开展诚信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讲座、班会、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纪律教育,并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开展法制教育,讲清楚参与高考作弊的危害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学生思想认识,杜绝在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刑法修正案(九)》将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行为规定为犯罪)

三、开展排查工作

在6月7-8日高考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以及专业教师的作用,深入学生宿舍,及时准确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在校学生进行登记排查,严格请假制度,对去向不明的学生要认真核查去向,防止学生参与高考作弊。

四、清理校园环境

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创文”工作要求,动员学生干部和志愿者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发现贩卖作弊器材、寻找替考“枪手”等广告或校园网络涉及高考作弊的有害信息,要及时清理并予以上报。

五、严明纪律

对参加高考作弊的学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肇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对于管理松懈导致在校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的二级学院和个人,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预防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6月5日

关闭

©2024 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58-2716044 | 电子邮箱:xsc@zqu.edu.cn